2014年8月14日星期四
和合術-提倡新生兒起名用規範漢字
近日,一則“《規範漢字表》即將出感情復合爐”的消息引起社會極大關注。新字表有8000余字,該字表一經公布,我國新生兒的取名用字必須從中選取。一石激起千層浪,這意味著,從此不許再用生僻字給孩子起名字,對此,支持、反對者都不在少數,剖腹生產擇日有關“姓名權”、“以人爲本”的討論不絕于耳。
據公安部門透露,在換和合術領二代身份證的過程中,使用目前通行的收字7。6萬個的漢字國際編碼,全國人口的姓名用字中竟還有大約8000個字找不到。可以說,用一個多數人不認識、基本沒人用的生僻字起名,既不利于社會又不利于自己。
人的名字是一個識別符號,爲了達到認識和區別的目的,名字理應起得通俗、易識,至少得讓大多數還讀過書的人叫得出、認得出吧,這是基本的常識。如果一個名字讓社會上絕大多數的人都張著嘴新生兒命名不敢念,那麽即使這個名字再有個性、再獨特、再“高深”,恐怕也絕不是一個好的名字。有人的名字取了生僻字,在電腦中打不出來,領畢業證、房産證、結婚證、駕駛證,辦銀行卡,只要是需要電腦輸合和術入的都會遭遇一堆麻煩。也許有人會說,管理者要有服務意識,你把所有的漢字都輸入系統不就行了嗎?先不提這種說法的可操作性如何,單說這生僻字的名字不光讓電腦認不出,活生生的人都不認識,人與人之間直接的感情挽回交流溝通都無法達到,這本身就不是“以人爲本”。爲避免與別人姓名重複而起一些怪名字或生僻字名字,難免給自己和他人都帶來不便。有報道說,有的用人單位領導因爲不認識應聘者名字中的生僻字而放棄該應聘者。這樣的代價,是一個名字可以承受的嗎?
用生僻字取名,初衷是不想重複、彰顯個性,還想追求一點文化味和曆史感。但我們應該明白一點,所謂名字中的文化味並不是靠生僻字傳達的。排列組合可以讓原 本普通的文字傳達出無限的韻味和意境,8000多個字,對于排列組合而言,應該是完全夠了。我們的許多詩詞歌賦,被反複詠歎,成爲經典,也成爲不少好名字 的出處,其中的文字,並不生僻高深;曆史上許多文人雅士名字清雅而質樸、意味深長,其實用的都是很簡單的字。簡單易懂的字、意蘊悠長又朗朗上口,這才是真 正有水平、有個性的名字。而一堆又怪又繁的字砌在一起,似乎“高深”、“文化”得很,其實給人一種別扭的感覺。
限制姓名用字是否會影響到公民自主選擇姓名的基本權利?這樣的觀點也是站不住腳的。任何權利都是有限權利,當一種規定對個人、對社會都有益的時候,對所謂 “權利”的限制就是合理的。公民是有選擇姓名的權利,但想取諸如“爆炸”、“爸爸”這樣的名字,恐怕也是不會被允許的吧。取名規範用字,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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